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股票属于什么中邦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宣告中邦证券监视束缚委员会黑龙江拘押局行政惩罚断定书[2023]3号(季显文),季显文时任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东途贸易部、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总司理,其应用夫妇“唐晓娟”的证券账户持有、交易证券。

  2011年2月28日开立于财达证券有限职守公司佳木斯西林途贸易部,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34****409和深圳股东账户014****585,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为中邦作战银行6217***********2288,业务资金根源于季显文、唐晓娟。2017年4月12日至2022年7月5日岁月,季显文应用MAC地方为00********87和EC********81的开发操作应用“唐晓娟”证券账户,累计成交金额16,382,146.24元,业务满堂蚀本。

  季显文的上述活动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矩,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活动。依据当事人违法活动的本相、本质、情节与社会风险水准,依照《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矩,黑龙江证监局断定责令季显文依法治理犯法持有的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并处以5万元罚款。

  2004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11日,季显文职掌财达证券有限职守公司佳木斯西林途贸易部(后改换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东途贸易部)业务部、发扬部营销总监。2013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8日,季显文职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东途贸易部总司理。2019年1月9日至今,季显文职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总司理。季显文为证券从业职员。

  《证券法》第四十条:证券业务场面、证券公司和证券备案结算机构的从业职员,证券监视束缚机构的做事职员以及功令、行政规则规矩禁止介入股票业务的其他职员,正在任期或者法按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假名、借他人外面持有、交易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也不得接管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

  任何人正在成为前款所列职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必需依法让与。

  奉行股权饱励预备或者员工持股预备的证券公司的从业职员,能够服从邦务院证券监视束缚机构的规矩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功令、行政规则规矩禁止介入股票业务的职员,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的规矩,直接或者以假名、借他人外面持有、交易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的,责令依法治理犯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充公违法所得,并处以交易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邦度做事职员的,还应该依法予以处分。

  中邦证券监视束缚委员会黑龙江拘押局行政惩罚断定书[2023]3号(季显文)

  当事人:季显文,男,1968年9月出生,时任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东途贸易部、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总司理,住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行进区。

  依照《中华群众共和邦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合规矩,我局对季显文违法交易证券活动举行了立案考核、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见告了作出行政惩罚的本相、因由、依照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成睹,也未央求听证。本案现已考核、审理终结。

  2004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11日,季显文职掌财达证券有限职守公司佳木斯西林途贸易部(后改换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东途贸易部)业务部、发扬部营销总监。2013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8日,季显文职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东途贸易部总司理。2019年1月9日至今,季显文职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总司理。季显文为证券从业职员。

  唐晓娟是季显文的夫妇。“唐晓娟”证券账户,2011年2月28日开立于财达证券有限职守公司佳木斯西林途贸易部,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34****409和深圳股东账户014****585,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为中邦作战银行6217***********2288,业务资金根源于季显文、唐晓娟。

  上述违法本相,有劳动合同、证券账户原料、银行账户原料、询查笔录、联系环境评释等证听说明,足以认定。

  季显文的上述活动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矩,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活动。

  依据当事人违法活动的本相、本质、情节与社会风险水准,依照《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矩,我局断定:

  责令季显文依法治理犯法持有的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惩罚断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邦证券监视束缚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贸易部,账号: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邦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邦证券监视束缚委员会行政惩罚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局立案。当事人假使对本惩罚断定不服,可正在收到本惩罚断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邦证券监视束缚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正在收到本惩罚断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群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岁月,上述断定不放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