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炒外汇在哪开户为典范公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操纵,保卫经济金融程序巩固,中邦公民银行同意了《公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料理主见》,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聚会通过,现予通告,自2003年9月1日起实行。

  第一条为典范公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操纵,加紧银行结算账户料理,保卫经济金融程序巩固,凭据《中华公民共和邦中邦公民银行法》和《中华公民共和邦贸易银行法》等执法律例,同意本主见。

  本主见所称存款人,是指正在中邦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罗网、全体、部队、企业、奇迹单元、其他机闭(以下统称单元)、个别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主见所称银行,是指正在中邦境内经中邦公民银行容许筹办支出结算交易的战略性银行、贸易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股银行、外邦银行分行)、都会信用协作社、村落信用协作社。

  本主见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手脚存款人开立的收拾资金收付结算的公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元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按用处分为根基存款账户、大凡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且自存款账户。

  个别工商户凭交易执照以字号或筹办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料理。

  (二)存款人凭片面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片面银行结算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正在注册地或住宅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适应本主见法则能够正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根基存款账户、且自存款账户和预算单元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批准轨造,经中邦公民银行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立案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必要开立的且自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能够自决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邦度执法、行政律例和邦务院法则外,任何单元和片面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操纵该当苦守执法、行政律例,不得操纵银行结算账户举行偷遁税款、遁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科行动。

  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音讯保密。对单元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相闭材料,除邦度执法、行政律例另有法则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元或片面盘问。对片面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相闭材料,除邦度执法另有法则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元或片面盘问。

  第十一条根基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收拾寻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必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能够申请开立根基存款账户:

  第十二条大凡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钱或其他结算必要,正在根基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交易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依据执法、行政律例和规章,对其特定用处资金举行专项料理和操纵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料理与操纵,存款人能够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收入汇缴资金和交易开支资金,是指根基存款账户存款人隶属的非独立核算单元或派出机构发作的收入和开支的资金。

  第十四条且自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且自必要并正在法则克日内操纵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形的,存款人能够申请开立且自存款账户:

  第十五条片面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收拾支出结算交易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形的,能够申请开立片面银行结算账户:

  自然人可凭据必要申请开立片面银行结算账户,也能够正在已开立的储备账户中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以为片面银行结算账户。

  (一)交易执照注册地与筹办地不正在统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必要开立根基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隶属的非独立核算单元或派出机构发作的收入汇缴或交易开支必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三)罗网和实行预算料理的奇迹单元,应出具政府人事部分或编造委员会的批文或立案证书和财务部分赞同其开户的证据;非预算料理的奇迹单元,应出具政府人事部分或编造委员会的批文或立案证书。

  (四)部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元以及疏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部队军级以上单元财政部分、武警总队财政部分的开户证据。

  (五)社会全体,应出具社会全体立案证书,宗教机闭还应出具宗教事件料理部分的批文或证据。

  (八)外邦驻华机构,应出具邦度相闭主管部分的批文或证据;外资企业驻华代外处、工作处应出具邦度立案罗网公告的立案证。

  (十)住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分的批文或证据。

  (十一)独立核算的隶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分的根基存款账户开户立案证和批文。

  本条中的存款人工从事坐蓐、筹办行动征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分公告的税务立案证。

  第十八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大凡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根基存款账户法则的证据文献、根基存款账户开户立案证和下列证据文献:

  第十九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根基存款账户法则的证据文献、根基存款账户开户立案证和下列证据文献:

  (一)根基修理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战略性房地产开辟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证基金,应出具主管部分批文。

  (四)单元银行卡备用金,应依据中邦公民银行容许的银行卡章程的法则出具相闭证据和材料。

  (九)党、团、工会设正在单元的机闭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元或相闭部分的批文或证据。

  (十)其他按法则必要专项料理和操纵的资金,应出具相闭律例、规章或政府部分的相闭文献。

  第二十条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公民币迥殊账户和公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料理。其开立公民币迥殊账户时应出具邦度外汇料理部分的批复文献,开立公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料理部分的证券投资交易许可证。

  (二)异地修设施工及安设单元,应出具其交易执照本来或其从属单元的交易执照本来,以及施工及安设地修理主管部分核发的许可证或修设施工及安设合同。

  (三)异地从事且自筹办行动的单元,应出具其交易执照本来以及且自筹办地工商行政料理部分的批文。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料理部分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批准告诉书或相闭部分的批文。

  (四)香港、澳门住民,应出具港澳住民交游内地通行证;台湾住民,应出具台湾住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用观光证件。

  银手脚片面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凭据必要还可恳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用证件。

  第二十三条存款人必要正在异地开立单元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主见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一条法则的相闭证据文献外,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据文献:

  (一)筹办地与注册地不正在统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正在异地开立根基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邦公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根基存款账户的证据。

  (二)异地借钱的存款人,正在异地开立大凡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正在异地赢得贷款的借钱合同。

  (三)因筹办必要正在异地收拾收入汇缴和交易开支的存款人,正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从属单元的证据。

  存款人必要正在异地开立片面银行结算账户,应出具本主见第二十二条法则的证据文献。

  第二十四条单元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供应的申请开户的证据文献的名称全称相类似。有字号的个别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交易执照的字号相类似;无字号的个别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别户”字样和交易执照记录的筹办者姓名构成。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供应的有用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相类似。

  第二十五条银手脚存款人开立大凡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且自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使命日内书面告诉根基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第二十六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外人或单元肩负人直接手理,也可授权他人收拾。

  由法定代外人或单元肩负人直接手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据文献外,还应出具法定代外人或单元肩负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收拾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据文献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外人或单元肩负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第二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造开户申请书。开户申请书依据中邦公民银行的法则记录相闭事项。

  第二十八条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据文献的真正性、完备性、合规性举行用心审查。

  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完备,适应开立根基存款账户、且自存款账户和预算单元专用存款账户条目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联系的证据文献和银行审核意睹等开户材料报送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经其批准后收拾开户手续;适应开立大凡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片面银行结算账户条目的,银行应收拾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使命日内向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立案。

  第二十九条中邦公民银行应于2个使命日内对银行报送的根基存款账户、且自存款账户和预算单元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材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适应开户条目的,予以批准;不适应开户条目的,应正在开户申请书上订立意睹,连同相闭证据文献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第三十条银手脚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与存款人缔结银行结算账户料理条约,昭着两边的权柄与职守。除中邦公民银行另有法则的以外,应开发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相闭证据文献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第三十一条开户立案证是记录单元银行结算账户音讯的有用证据,存款人应按本主见的法则操纵,并妥贴保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正在为存款人开立大凡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且自存款账户时,应正在其根基存款账户开户立案证上立案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子、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但临机缘构和注册验资必要开立的且自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三条根基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寻常筹办行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收拾。

  第三十四条大凡存款账户用于收拾存款人借钱转存、借钱返璧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能够收拾现金缴存,但不得收拾现金支取。

  单元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需由其根基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收拾现金收付交易。

  财务预算外资金、证券交往结算资金、期货交往担保金和信任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根基修理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战略性房地产开辟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行资金账户必要支取现金的,应正在开户时报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容许。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应凭据邦度现金料理的法则审查容许。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证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依据邦度现金料理的法则收拾。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根基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务专用存款户划缴款子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交易开支账户除从其根基存款账户拨入款子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需依据邦度现金料理的法则收拾。

  银行应依据本条的各项法则和邦度对粮、棉、油收购资金操纵料理法则加紧监视,对不适应法则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收拾。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操纵不负监视职守。

  第三十六条且自存款账户用于收拾临机缘构以及存款人且自筹办行动发作的资金收付。

  且自存款账户应凭据相闭开户证据文献确定的克日或存款人的必要确定其有用克日。存款人正在账户的操纵中必要延迟远限的,应正在有用克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批准后收拾展期。且自存款账户的有用期最长不得超越2年。

  第三十七条注册验资的且自存款账户正在验资时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类似。

  第三十八条存款人开立单元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使命日后,方可收拾付款交易。但注册验资的且自存款账户转为根基存款账户和因借钱转存开立的大凡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九条片面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收拾片面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子能够转入片面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十条单元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出给片面银行结算账户的款子,每笔超越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供应下列付款按照:

  (三)音信出书、表演主办等单元与收款人缔结的劳务合同或支出给片面款子的证据。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任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分支出或退还给自然人款子的证据。

  从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支出给片面银行结算账户的款子应征税的,税收代扣单元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供应完税证据。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片面应出具本主见第四十条法则的相闭收款按照。

  (一)片面持出票人工单元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子转入其片面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片面持申请人工单元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子转入其片面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支出给片面银行结算账户款子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法则用心审查付款按照或收款按照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管帐档案保管。未供应联系按照或联系按照不适应法则的,银行应拒绝收拾。

  第四十四条银行应按法则与存款人查对账务。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音讯后,应实时查对账务并正在法则克日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音讯。

  第四十六条存款人更更名称,但不转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使命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动申请,并出具相闭部分的证据文献。

  第四十七条单元的法定代外人或要紧肩负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材料发作变动时,应于5个使命日内书面告诉开户银行并供应相闭证据。

  第四十八条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动告诉后,应实时收拾变动手续,并于2个使命日内向中邦公民银行申诉。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除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景象的,应于5个使命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除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第五十条存款人因本主见第四十九条第一、二项来源撤除根基存款账户的,存款人根基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除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使命日内将撤除该根基存款账户的情形书面告诉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告诉之日起2个使命日内告诉存款人撤除相闭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告诉之日起3个使命日内收拾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除。

  第五十一条银行得知存款人有本主见第四十九条第一、二项情形,存款人超越法则克日未主动收拾撤除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罢歇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出。

  第五十二条未得到工商行政料理部分批准立案的单元,正在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除注册验资且自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体例存入,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用身份证件。

  第五十四条存款人撤除银行结算账户,必需与开户银行查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种种首要空缺单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立案证,银行查对无误后方可收拾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法则交回种种首要空缺单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相闭证据,酿成耗损的,由其自行担任。

  第五十五条银行撤除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时应正在其根基存款账户开户立案证上讲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除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使命日内,向中邦公民银行申诉。

  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作收付行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应告诉单元自觉出告诉之日起30日内收拾销户手续,过期视同自发销户,未划转款子列入久悬未取专户料理。

  第五十七条中邦公民银行肩负监视、查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操纵,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料理法则的手脚予以处置。

  第五十九条中邦公民银行肩负根基存款账户、且自存款账户和预算单元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立案证的料理。

  第六十条银行肩负所属交易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操纵的料理,监视和查抄本来行本主见的情形,修正违规开立和操纵银行结算账户的手脚。

  第六十一条银行应昭着专人肩负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操纵和撤除的审查和料理,肩负对存款人开户申请材料的审查,并依据本主见的法则实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音讯材料,开发健康开销户立案轨造,开发银行结算账户料理档案,按管帐档案举行料理。

  第六十二条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轨造,查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材料的真正性;对不适应本主见法则开立的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除。对经核实的各式银行结算账户的材料改换情形,应实时申诉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

  银行应对存款人操纵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举行监视,对存款人的可疑支出应依据中邦公民银行法则的措施实时申诉。

  第六十三条存款人应加紧对预留银行签章的料理。单元丧失预留公章或财政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开户立案证、交易执照等联系证据文献;调换预留公章或财政专用章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签章的式样等联系证据文献。片面丧失或调换预留片面印章或调换签名人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经署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名人的片面身份证件。银行应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并凭以收拾预留银行签章的变动。

  非筹办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手脚之一的,予以正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筹办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手脚之一的,予以正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组成犯科的,移交法律罗网依法深究刑事职守。

  (五)从根基存款账户除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元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外人或要紧肩负人、存款人所正在以及其他开户材料的变动事项未正在法则克日内告诉银行。

  非筹办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手脚的,予以正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筹办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手脚的,予以正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手脚的,予以正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银行有上述所列手脚之一的,予以正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肩负的高级料理职员、其他直接肩负的主管职员、直接职守职员按法则予以规律处分;情节主要的,中邦公民银行有权罢歇对其开立根基存款账户的批准,责令该银行歇业整治或者吊销筹办金融交易许可证;组成犯科的,移交法律罗网依法深究刑事职守。

  (一)供应失实开户申请材料诳骗中邦公民银行许可开立根基存款账户、且自存款账户、预算单元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立或撤除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主见法则正在其根基存款账户开户立案证上予以立案、签章或告诉联系开户银行。

  银行有上述所列手脚之一的,予以正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肩负的高级料理职员、其他直接肩负的主管职员、直接职守职员按法则予以规律处分;情节主要的,中邦公民银行有权罢歇对其开立根基存款账户的批准,组成犯科的,移交法律罗网依法深究刑事职守。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主见法则,伪造、变造、私行印造开户立案证的存款人,属非筹办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筹办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组成犯科的,移交法律罗网依法深究刑事职守。

  第六十九条开户立案证由中邦公民银行总行同一式样,中邦公民银行各分行、交易料理部、省会(首府)都会中央支行肩负监造。

  第七十一条本主见自2003年9月1日起实行。1994年10月9日中邦公民银行颁布的《银行账户料理主见》同时废止。